广西检察网9月18日讯(通讯员李杰)2018年6月1日,藤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同时收到公安局人员移送的纸质卷宗和刻录成光盘的电子卷宗,这标志着藤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正式建立,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实现检公电子卷宗共享。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共享,2018年以来,该院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有效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工作机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工作机制建立并运行两个多月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大大节省了案管部门扫描、校验的时间,缩短了案件在案管部门的滞留时间,加快了案件分流速度,方便了承办人办案、上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逮捕案件,保障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权。
为了确保案件电子卷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该院派专人负责将随案移送的电子卷宗存入专用计算机,同时对电子卷宗进行检查,确保目录和卷宗材料内容页码相一致,扫描与纸质卷宗内容顺序相一致。如出现漏码,缺页,目录和内容不符等情况,要求公安局部门按照电子卷宗制作的规定重新进行扫描刻录符合要求后再行移送。
电子卷宗的发展给办案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法院协调沟通,早日建立电子卷宗对口衔接、移送、共享机制,实现公检法三家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效率。
(作者单位:藤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