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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石镇上的“乌龙”人
时间:2021-05-10  作者:亦珊  新闻来源:《公诉人》杂志  【字号: | |

 

——陆川县乌石市场管理所所长罗培等六人贪污案启示

 

五女一男共六名隶属陆川县市场管理中心的乌石市场管理所管理员,私下里将本应上缴的43万余元公款私分了,其中为头的管理所所长罗培还向多名铺面、摊位的租户索要了55万元好处费,两项总计敛积的赃款不到100万元的不法行为,因六被告人受委托从事一个国有乡镇级别农贸市场租金征缴工作的职务特征而最后被人民法院认定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并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这正是罚当其罪,咎由自取。

细细翻阅这起案件的卷宗,逐笔审视他们侵占国家公款及收纳贿赂行为的情节,笔者似乎归纳出了属于这起案件的这样几点特征:

一是这六人几乎是“准国家工作人员”里居于国家行政管理框架中最底层的被告人。其中,四人为陆川县市场管理中心的正式职工,其余两人为乌石市场管理所的聘用合同工;

二是他们文化程度偏低,初中高中各有三人。其中所长罗培还曾述及自己实际只读到小学,所谓初中文化只是“浪得其名”罢了,其附卷的几页书面交代材料错漏甚多,书写吃力便是证明;

三是他们敛钱手段不假掩饰的原始和直接。即收到摊租和管理费后,多的数万元少的万余元现金,六人碰个头开个会统一意见后立马就分了,入账上缴最少的两次竟然分别只有4元和5元。

上述三点身份特征与行为特征上的相互勾连,互为因果,正是反映在六名被告人身上“山高皇帝远”的狭隘思想意识及无所顾忌滥权举止的滋生基础,却也是终令他们在损公肥私的道路上没有走得多远就“掉底穿帮”,被人窥破端倪的缘故。六名被告人在一件最简单的公务履行上植入自己最愚鲁的贪心,说他们是好事办坏的“乌龙人”并不为过。他们因贪获咎的堕落过程,正是本文需要告诉读者的人生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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