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纪实
案情回放
为赴宴冲动闯卡 咬民警抗拒检疫
2020年2月11日,本是合浦县党江镇螺江村委村民陈某英老表搬入县城内泮塘某小区乔迁新居的大喜日子。下午4点,陈某英收拾好行头带上小儿子,骑摩托车前往老表家。根据合浦县委、县政府防疫部署,村委在出村口的螺江桥头设置新冠肺炎防控检查点,正在执勤的村干部听陈某英说要去参加新居聚餐,马上告诉她现在是新冠肺炎暴发期,不能参加亲友聚餐,劝她回去,陈某英争辩了一阵后就骑车回家了。
下午5点过后,陈某英心想村干部该回家吃晚饭了,检查点也许会松一点,看看能不能混过去。于是,她又骑上摩托带着女儿直奔螺江桥头。“我不去亲戚那吃饭,就去银行存点钱。”见村支书还守在那,陈某英换了个理由。“银行下午5点钟停止营业,哪里存得了钱?还是明天或换个时间再去吧。”老支书笑呵呵回答她。陈某英见瞒不过,立即就发火了。这时,同村村民祝某抱着刚修好的电视机经过检查点,趁村干部忙着给祝某量体温时,陈某英立即加大油门冲过去。忙乱中,撞上了祝某,将其怀中的电视机重重摔在地上,电视机屏幕一下子全摔碎了。祝某立即扯住她,吵着找她赔。
争吵中,祝某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党江镇派出所出警民警赶到了检查点。在向陈某英表明身份后,依法传唤她回派出所接受调查。陈某英拒不配合并激烈反抗,民警只得强制传唤,混乱中陈某英用力撕扯民警两侧手臂,将一名民警手腕咬伤还致其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微伤。随后,在群众的配合下民警迅速将陈某英制服,带回派出所调查。
检察官点评:
戴丽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本案办理充分体现了三个原则。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对暴力抗法的妨害公务行为,必须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但也要综合考量疫情时期特殊环境下各种案件发生的背景、因素,轻轻重重,当宽则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非常时期,应尽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案件办理的过程当作向涉案人员释法说理、改造思想和灵魂的过程,做到依法办案、惩处犯罪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相结合。三是综合考量被告人的作案动机、危害后果、家庭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秉持谦抑审慎的办案理念,决不能机械执法,办了一个案子又引出新的社会矛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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