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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9月广西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5-10  作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室  新闻来源:《公诉人》杂志  【字号: | |

 

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8439人,同比下降22.4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272人,同比下降18.26%,不捕率为20.36%,同比上升0.84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起诉33844人,同比下降13.05%;不起诉3690人,同比上升12.88%,不起诉率9.83%,同比上升2.08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086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1.93%

在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情况下,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案件量同比上升,共起诉64人,同比上升113.33%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234人,占审结数的82.69%,比总体刑事犯罪审结率高3.05个百分点。

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284人,审结率为100%,较总体刑事犯罪高0.85个百分点。其中,起诉270人,占审结数的95.07%,比总体审结率高5.14个百分点。

同期,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率为87.91%,比总体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率高84.62个百分点。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13个罪名,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审查逮捕分别受理180人、25人,合计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数的七成以上;审查起诉分别受理164人、35人,合计占七成以上。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开设赌场罪,受理审查逮捕20人、受理审查起诉37人;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受理审查逮捕10人、受理审查起诉6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535人,同比上升125.74%;同期已纠正1161人,占提出数的75.64%。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412件,同比下降64.6%;同期已纠正401件,占提出数的97.33%。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90人,同比上升6.32%,同期已纠正644人,占提出数的93.33%。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99件,同比上升37.5%;同期已纠正98件,占提出数的98.99%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9人,同比上升58.33%,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人。

(五)妨害国边境管理、涉毒及涉枪类犯罪案件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5077人,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犯罪429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4403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涉枪类犯罪245人;提起公诉4738人,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犯罪229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4190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涉枪类犯罪319人。

(六)涉食品药品安全、涉农资和洗钱犯罪案件情况。202019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食品药品及医用器材安全犯罪案件76164人,提起公诉140252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农资犯罪案件912人,不起诉13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洗钱犯罪24人,提起公诉28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745件,同比下降10.6%。提出抗诉106件,同比下降15.87%,法院同期审结98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65件,占审结数的66.33%,同比上升14.8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同比上升159.38%,法院裁定再审40件,采纳率为48.19%,同比上升16.94%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97件,同比上升107.37%。同期审结171件,提出检察建议152件,同比上升105.41%,占审结数的88.89%,法院同期采纳81件,采纳率为53.29%,同比下降31.8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14件,同比上升21.49%。同期审结761件,提出检察建议501件,同比上升71.58%,占审结数的65.83%,法院同期采纳320件,采纳率为63.87%,同比下降7.02%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9件,同比上升2.8倍;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4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77件,同比上升18倍。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83件,同比上升40.1%。提出抗诉3件,同比上升50%,法院同期审结5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3件,占审结数的6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2件,同比上升140%。同期审结9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占审结数的88.89%。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提出建议数的62.5%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64件,同比上升13.56倍。同期审结304件,提出检察建议248件,同比上升16.71倍,占审结数的81.58%。法院同期采纳15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63.71%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4543件,同比上升240.04%。立案3445件,同比上升206.77%,占受理总数的75.83%,其中民事类立案440件,同比上升279.31%,行政类立案3005件,同比上升198.41%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和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12件,同比上升107.38%,其中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348件,同比上升300%,占18.2%;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64件,同比上升87.31%,占81.8%;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1144件。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105件,占比最高,为57.79%;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89件,占9.88%;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16件,占6.0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2件,占0.63%;其他领域436件,占22.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7件,同比上升211.36%,占民事类立案数的31.14%。法院作出一审裁判84件;判决支持83件,占裁判案件的98.81%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人犯罪3271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055人,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518人,不批捕73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458人,不批捕583人,不捕率为28.5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8.15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04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005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36人,不起诉190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1375人,不起诉161人,不起诉率为10.48%,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0.65个百分点。

同期,全区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01人,同比上升62.4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38次;委托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277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77次;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69件,同比上升5.27倍;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597次,同比上升2.37倍。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6863件,同比下降41.26%;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03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裁判申诉案件21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943件,同比上升55.35%,提起救助943件,同比上升54.08%,实际救助913人,同比上升61.31%;发放救助金1127.13万元。

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群众信访315人次。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犯罪25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09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1209人,决定起诉1233人。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9人,起诉17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起诉1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7人,起诉5人。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29人,起诉61人。其中,职务犯罪逮捕4人,起诉11人。对331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34.42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553人,起诉2038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102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作为主办检察官或者独任检察官办理案件19191件,检察长办理的案件占9.1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占90.82%。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3365件,占17.53%;审查起诉类4324件,占22.53%;刑事执行检察类6311件,占32.89%;自侦类8件,占0.04%;民行业务类610件,占3.18%;公益诉讼类2742件,占14.29%;未成年人检察类927件,占4.83%;控告、申诉类771件,占4.02%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19月,全区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95人次。其中,县区院244人次;分市院46人次;自治区院5人次。

检察长列席15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0.8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4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9.15%

(五)检察建议工作情况。202019月,共发出检察建议2729份,同比下降80.49%;其中,再审检察建议101份,占比3.7%;纠正违法检察建议791份,占比28.98%;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429份,占比52.36%;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10份,占比11.36%;其他检察建议98份,占比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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