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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起步就要提速 开局就要争先”的精气神,推动实现广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门红”
时间:2021-05-10  作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新闻来源:《公诉人》杂志  【字号: | |

 

2021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强化抓开局、抓专项、抓特色,科学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及早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以“起步就要提速 开局就要争先”的精气神,推动全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保持规模提升、规范化提级、质效提档的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开门红”。1月份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42件,立案639件,同比分别上升108.4%84%

 

突出理念先行,科学谋篇布局抢抓先机,夯实全年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为系统梳理总结2020年全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合分析研判2021年工作形势,及早确定目标和提出措施,力争实现“开门红”,202114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组织召开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划分析论证会,明确以办案规模、质量和效果进入全国先进水平为目标,力争立案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推动案件影响力整体提升的年度工作思路和要求。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指导组按照“一线工作法”要求,及时下沉至各市,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联合调研、案件指导等方式,现场将自治区检察院完整的年度工作思路有效传递到基层,切实将全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条线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上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自治区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办案为中心主动作为。南宁市检察机关举办“南检公益诉讼漫慢谈”活动,定标“打造精品首府公益诉讼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厘清工作思路、提出具体措施。贵港市检察机关迅速反应,以开展专案行动为主要抓手,开年即掀起办案高潮,立查公益诉讼案件95件,同比大幅增长,办案规模和增长幅度位于全区前列。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紧扣疫情防控和春节特点,针对性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1月份,自治区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具体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助力新冠疫情防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突出食品尤其是进口生鲜食品运输、仓储、销售等重要环节,聚焦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农村集市、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强化食品、药品领域侵犯众多消费者权利等重点领域监督,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新冠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的职能作用和制度优势。自治区检察院组成督导组,与南宁、柳州、崇左等地检察机关三级联动,充分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优势,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检察协作配合,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强化监督实效。在自治区检察院引领带动下,全区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重点围绕冷链食品管控、涉疫药品管理等环节开展监督。上林县、武宣县检察院对辖区内个别药店仍销售酚酞片行为实施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整治,确保国家药品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截至1月底,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3件。

 

突出基层首创,强化内生动力,各地立足实际开展特色工作

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条线创先争优、力争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已逐步形成。各地检察机关不需扬鞭自奋蹄,主动结合地方实际,聚焦当地公益受损重点领域和社会治理热点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展现出“多点开花、百花齐放”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履职尽责。紧贴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关于平安广西和绿色发展要求,南宁、防城港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以守护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为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柳州市检察机关紧盯焚烧桔梗污染大气等突出环境保护问题,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贵港市检察机关围绕市政府江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组织开展郁江两岸码头污染环境影响行洪公益诉讼检察专案行动,立查一批污染河流周边生态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损害行洪设施及工地扬尘污染环境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重点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环境整治,守护郁江绿水青山。

二是扎实办好社会治理重点领域案件。防城港、百色、崇左等地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办理一批窨井盖缺失危害公共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以公益诉讼检察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钦州市检察机关针对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乱象实施监督,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公共安全。来宾市所辖县检察院以深化和巩固“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三农’专项活动”为依托,着力办理农村环境治理、水源保护、整治养殖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主动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切实将协作配合机制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北海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管理局于世界湿地日前共同挂牌建立“北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联系点”,携手共护红树林等珍贵生态资源,该做法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桂林市“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调研座谈会积极推广资源县检察院在办案中探索出的河砂“采买分离”模式,着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河砂开采管理方式。防城港市检察机关着力落实落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对辖区内河流特别是“母亲河”防城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力度,办理一系列垃圾污染河道、非法采砂破坏环境等公益诉讼案件,河岸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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