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高压态势,会同政法各部门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严从快,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注重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关联犯罪,全方位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全面综合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源头治理。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切入点,剖析背后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救助、安置等工作。
——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治氛围。自治区检察院通过联合自治区妇联、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等单位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在定点帮扶村9所学校推行“一校一法治副校(园)长”举措,以检察院领导、检察官上法治课、检察机关“八桂未检护航宣讲团”宣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反拐法治宣传,促进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妇女儿童合力,切实推动乡村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