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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云监管”推动诉前羁押率持续降低
时间:2023-10-10  作者:贺州日报  新闻来源:《公诉人》杂志  【字号: | |

20214月,党中央将“少捕慎诉慎押”确立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为司法文明释放强烈信号。诉前羁押率作为反映“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环节落实情况的重要指标,成为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

近日,广西检察机关公布了今年1月至11月主要办案数据,在该组数据中,贺州市检察机关诉前羁押率为29.95%,排名由去年全区倒数第一提升到全区第一。

作为全区降幅最大的地市级检察机关,贺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提质量、创亮点、树品牌、强素质、保廉洁的目标,在办案中注重强化理念引领和大数据赋能,在广西率先设计研发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该平台以电子腕表、电子打卡等方式,对采取非羁押措施的人员实现远程监管,以能动检察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云监管”有效缓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羁押压力

就如何使犯罪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在不被羁押的状态下候审,释放出不是只有“关”起来才能“管”起来的自信,贺州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了“检察方案”,让嫌疑人在未被确定有罪的情况下仍享有人身自由,凸显我国制度优势和社会治理能力。

李娜是贺州市看守所办公室主任,她向笔者介绍:“虽然我们扩建了羁押场所、增配了监管人员,但仍无法满足巨大羁押体量的现实需求。这个平台实施以后,减少了看守所很多不必要的逮捕,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很大程度缓解了羁押的压力,减少了羁押的成本。”

据了解,平台的上线运行,有效解决了过去使用非羁押措施人员存在的跟踪管理效率低、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力度不够、疫情防控风险大、执行效果难评估等5大难题,贺州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已经基本实现工作全覆盖。2022年以来,全市共对365名适用非羁押措施的人员使用电子腕表进行监管,无一人脱管漏管,全市采取刑事拘留羁押人员同比下降49%,非羁押类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减少71%,办案效率同比提升约247%

企业有了主心骨,员工吃下了定心丸

企业留得住、活得好、就业稳,社会才会稳。

王某是贺州市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22年初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案件期间,承办检察官梁军了解到由于王某被羁押在看守所,一方面无法筹集资金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其经营的企业中有6名员工为2021年脱贫户,都因为王某被羁押导致影响工资的发放,员工无法安心过年,企业岌岌可危。对此,梁军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评估认为王某无羁押必要,决定变更其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使用电子腕表对其实施管控。百因必有果,王某四处奔走,积极筹备资金,数日后即对被害人进行退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时也将企业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让员工安心过年。王某重返岗位后,一天到晚盯着企业发展进度。企业有了主心骨,员工吃下了定心丸,企业重回正轨。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行稳致远更需要用心呵护、用法护航。”检察官梁军说,“电子腕表”的设计初衷,就是要兼顾法理情,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让公正可见、温情可感。

监督到位了,工作更加有力

“电子腕表将实时监控你的活动轨迹,取保候审期间你不能离开‘电子围栏’监管区域的范围……”2022420,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离监管,富川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佩戴电子腕表,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这是贺州市检察机关使用“电子腕表”对非羁押人员实行实时“云监管”的一个个例,但绝不是特例。

“电子腕表给了我们检察官一个‘定心丸’,这样的监管方式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目前我们全院对非羁押人员采取电子腕表开展监督方式的案件占相对不捕人数的42.6%……”富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忠胜介绍。

“现在有了电子腕表,实现了对监管人员实时定位监管,让我们执行机关监督更加有力。”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干警张剑介绍,电子腕表的应用有效加强了对非羁押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督管理,不仅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也便于司法机关实时掌握他们的活动动态,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监管平台预警第一时间发现并作出相应处理,从而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据了解,该电子腕表不仅具有实时定位、行动轨迹等功能,如遇出现越界、强拆腕表等违规行为,将第一时间发出警报提醒案件承办人及时处理。

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

司法案件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用心用情办好案件,挽回损失、化解矛盾,才能守住民心。

在办理黄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案中,八步区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理案件中考虑这起案件为经济型犯罪,羁押犯罪嫌疑人不是目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化解矛盾才是重点。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对黄某某进行释法说理,黄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承办检察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佩戴电子腕表进行日常监管。黄某某在佩戴电子腕表的第三天,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给被害人某保险公司。

“被骗保险金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追不回保险金的情况比较多,非常感谢检察院在很短的时间内为我们全额追回了被骗保险金。”黄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案在办结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拿着全额追回的被骗保险金,对八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感谢。于保险公司而言,感受到的是检察机关的办案速度和认真负责,而对于案件承办检察官而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办结一个案件的喜悦,更多的是真正切身体会到适用电子腕表的初心,用最恰当的办法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迷途青年点亮“返航灯塔”

当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对小程进行刑事拘留时,“00后”男生小程被吓呆了,他一脸茫然和惶恐。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讯时他声泪俱下地说:“叔叔,我什么时候能回去上学?我马上就要开学了……”经调查,小程是广西某职业学院的学生,家庭困难,20221月,他得知出借银行卡给别人使用可以得到报酬,为了挣取生活费,为家里减轻负担,他就把自己一张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他的父母务农,生活拮据,能够争取到上学的机会很不容易。”在富川县检察院检察官眼中,小程还是个稚嫩的孩子。考虑到小程主观恶意不强、认罪认罚态度较好而且是一名在校生,检察官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佩戴电子腕表纳入非羁押适用智能监管平台进行日常监管。

“感谢检察官叔叔,让我能重回校园学习,同学们也没有发现我特殊的手表,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对法律始终心存敬畏。”重新回到学校进行学习的小程并没有因为佩戴电子腕表而受到同学们的注意,因为这款电子腕表在外观上和一般的电子手表没有区别,能够很好地保护非羁押人员的隐私,使他们能够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重返社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强化溯源治理、坚持数据赋能。贺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传递司法善意、促进社会治理的目标和原则,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协同推进综合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抓好少捕慎诉慎押,画出了社会和谐的更大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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