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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立体打击假冒伪劣犯罪
时间:2023-10-10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新闻来源:《公诉人》杂志  【字号: | |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立足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犯罪,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协作,积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形成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依法严惩犯罪行为

广西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强化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1118人,提起公诉120302人。

钦州市灵山县检察院依法办理国家版权局、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邓某某侵权盗版专案,深挖出一个涉及多省的制售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团伙,斩断“产供销”盗版书籍犯罪链条。

加强“行刑衔接” 推动社会治理

广西检察机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主动加强同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两法衔接”工作高效对接,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法院、广西消委会建立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协作工作机制,围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证据调查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消费纠纷及时化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开展法治宣传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公开听证等方式,广西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震慑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的认知度,回应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传递检察机关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活动的决心。

广西检察机关坚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在校师生讲解侵权假冒产品的危害以及常见的易出现侵权假冒产品的领域,提醒未成年人不购买盗版、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养成使用正版产品的守法意识。积极借助“3·15”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到广场,加大法律政策、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启发群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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