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诉人杂志>2023年第8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时间:2023-10-10  作者:廖崇甫 梁杰 钟文方  新闻来源:《公诉人》杂志  【字号: | |

725,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报告全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目标任务体系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职,为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13511309人,办理相关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18件、公益诉讼案件12679件。17件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精品优质案件,1件案件获评2021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

——旗帜鲜明讲政治,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共建研究基地、设立漓江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搭建线索举报平台等方式,积极构建全流域立体化司法保护工作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独特作用,服务保障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促推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 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协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参与办理的“万峰湖专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服务向海发展战略保障“美丽海湾”建设,部署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重点办理陆源污染防治、海洋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助力农村绿色发展,围绕农业面源污染等“三农”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检察履职促进良好生态环境更好惠及民生福祉。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以及“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专项行动。参与、推动城乡宜居环境治理,部署开展守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项监督。加强矿产资源司法保护,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坚持融合履职,运用法治力量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重点深耕细作。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恶意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追索惩罚性赔偿金,提高违法成本,警醒潜在违法者;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合力。全面推行“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聘请334名专业执法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外力”提升依法监督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跨区域检察协作,与广东省检察院共同建立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机制”。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数字检察模型,借力大数据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办案效能。组建全区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保护模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环保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讲,营造良好氛围。

茅仲华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本次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更加自觉将检察履职融入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努力为广西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作出检察新贡献。


友情链接
广西各地市检察院
门  户  网  站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宁铁分院
茅桥地区
鹿寨地区
漓东地区
贵城地区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   联系我们:gxjcw612@163.com
广西检察网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官方抖音
官方抖音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