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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时间:2024-06-05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新闻来源:《公诉人》杂志  【字号: | |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部署要求,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方案》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等12项行动重点,具体细化了35项具体措施。

《方案》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生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认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本地区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形成特色工作做法。要加强整体联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将检察服务保障民生与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有机结合,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依法履职。要进一步推进数字赋能,用足用好检察内部数据。要主动从制度机制等方面找漏洞,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联席会议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建议,促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要注重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进一步提升调查研究的科学性,推动“检护民生”工作形成新常态和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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