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2025年5月21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治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企业家代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南宁军事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师生代表受邀走进自治区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历程,“面对面”了解民事检察工作,“心贴心”提出意见建议。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根与参加活动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进行座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丽萍参加活动。
“四大检察业务主要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程序进行法律监督……”在自治区检察院工作展示馆,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检察职能情况。参加活动的人员边走边看、边听边问,进一步了解检察事业发展历程、工作职能变化等。
案例展示阶段,检察干警们通过情景剧、访谈、讲故事等形式分享了支持起诉、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检察和解等6个民事检察办案故事。参加活动人员面对面倾听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和心路历程,更直观、切身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全面履职、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工作成效。
“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的精神,把民生‘小事’当作‘大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希望加强对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的监督,减少不当查封、扣押、冻结等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通过参加活动加深对民事检察工作了解,也感受到检察机关务实举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希望加强数字赋能应用,主动监督涉企执法司法领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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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韦洪波,自治区人大代表罗贵文、熊海霖、吴东懋、朱汝树,自治区政协委员何祖勇,自治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李柏松、杨海翔、陆淳楣,以及企业家代表们,围绕进一步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依法加强民事诉讼监督、部署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强化普法宣传,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检察机关将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人民群众“需求菜单”转化为检察工作“任务清单”,以生动的司法实践讲好贯彻民法典检察故事,共同推动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为“‘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贡献广西检察力量。
自治区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