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近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回头看”,发现此前存在问题的电梯已全部完成整改。
今年3月至5月,兴宾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辖区住宅小区、酒店、医院等38处公共场所,查看135部电梯,发现部分电梯存在未定期检验、未定期自行检查并记录、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
兴宾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并制发《磋商意见书》,确认该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电梯安全监督检查、整治工作。
按照与检察院达成的磋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电梯420部,检查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115家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立案查处1起。目前,存在问题的电梯已全部完成整改,群众出行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