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4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陆川县珊罗镇青少年何某因对方一个挑衅的眼神,竟伙同他人持铁管殴打对方,酿成对方死亡。日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何某及同伙等六人。
2015年1月23日21时许,被害人刘某与朋友驾驶电动车途经陆川县珊罗镇和兴二街“好士达”网吧门口遇到犯罪嫌疑人何某。两人相互打量对方,何某觉得刘某眼神充满了挑衅,越看越不顺眼。随后两人进入网吧后发生争执并引发打架,被网吧管理员及时劝散,刘某离开网吧。但打架风波并未就此平息,先动手打人的何某仍不服气,找来朋友四处寻找刘某踪迹。刘某在和兴二街“大口九”奶茶店附近被何某等人找到,何某及其同伙手持铁管殴打刘某头、手、脚等部位,随后迅速逃离现场。刘某被殴打受伤倒地,经送医院抢救,医治无效于2015年2月5日12时30分死亡。经陆川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某的死亡原因是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何某等六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2月28日,对何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