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21日讯(通讯员宁洁)两男子合伙收购松脂,为谋取私利,给各自货车加装水箱,通过遥控装置控制排水以赚取松脂差价。近日,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钟某两年后终被抓获,2014年1月15日,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钟某。
2011年5月,犯罪嫌疑人钟某和张某(已判刑)合伙各出其资10万元人民币在贺州市收购松脂,并由张某去花一万元在驾驶室后面加装水箱,安装排水装置,在松脂过磅前将车上的水箱加满水,容量约有1个立方米,并且水箱下有跟暗管隐藏在车底,暗管有两个遥控水阀控制,每个水阀配备一个遥控器,两辆车共有四个遥控器,过磅后卸车时,利用手中的遥控器将水箱的开关打开,水箱里的水很快就被排掉。为了逃避打击,张某办理了假车牌及一张黄燕冰的假身份证。2011年7月27日至8月14日,二人以黄燕冰的名义拉了十二车松脂到南宁市江南区广西区七坡林场松脂厂来卖。两人利用排水减自重的方法,诈骗广西区七坡林场松脂厂人民币70000元。
据七坡林场松脂厂的一名职工描述,货主拉一车松脂过来,在进厂卸货前会去厂里地磅处称重,得出一个连车带货的重量,然后去厂里的松脂池卸货,卸完货后的空车再去地磅处称空车的重量,然后将连车带货的重量减去空车的重量就是松脂的重量,根据当时市场收购价12元/公斤计算付钱给松脂的货主。
(作者单位:南宁江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