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10日讯(通讯员曹冬儒)那坡县百都乡一对农民夫妇朱某、张某由于膝下无子,便从他人处抱养一名男婴来抚养,两个月后却因赌博输了钱遂想将男婴贩卖给他人换钱还债,可惜贩卖中途被公安民警查获,近日,两人被那坡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明:2013年3月初,被告人朱某与张某夫妇两人由于膝下无儿从他人手中抱来一名男婴,但是由于赌博输了钱债主催得紧,两人便计划将抱养男婴卖给他人换钱还赌债,2013年5月29日,两人欲将婴儿带到广东去寻找买家,在搭车途经那坡县城厢镇那马林场路段时被那坡县公安民警查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婴儿安置在那坡县福利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张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在贩卖婴儿过程中,由于两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两人所起作用相当,均为主犯。鉴于张某现正处哺乳期内,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那坡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