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18日讯(通讯员宁洁)两名男子潜入城中村疯狂盗窃电动车车牌,其中一名窃贼竟是未成年人。4月16日,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叶某。
刚到南宁不久的17岁少年叶某住在朋友李某位于江南区平西村的出租屋,两人没有工作,成天无所事事。今年3月9日晚,叶某提出到外面转转偷点东西换钱用,两人打车来到江南区平阳6队某单元楼下,李某让叶某在楼下假装玩手机帮“看风”,李某负责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窃取他人电动车车牌。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两人离开单元楼,居住在该楼的何某发现两人形迹可疑,下楼查看后发现自家的电动车车牌不翼而飞了,迅速集结其余3名住户追了出去。在单元楼不远处,何某等人把两名可疑男子截住,并当场从两人手中拎着的黑色塑料袋中发现大量电动车车牌,何某找到了自己失窃的车牌,接着报了警。民警到场后,当场查获被盗电动车车牌23块。
李某,今年29岁,广西武鸣县人。到案后拒不承认伙同叶某盗窃电动车车牌的事实,谎称这些电动车牌是小偷逃跑时扔给他们的。据查,李某2012年曾因盗窃电动车被刑拘6个月,有犯罪前科。叶某,今年17岁,广西绍平县人,到案后对其与李某合伙盗窃电动车车牌的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叶某供述,他与李某先后合伙盗窃电动车车牌两次,每次偷到手的车牌都是李某自行拿去处理掉,得钱后分给叶某100元钱及请他吃饭。
(作者单位:南宁江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