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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网络聊天号 诈骗11万元获刑3年6个月
时间:2014-04-21  作者:吴家文 覃露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4月21日讯(通讯员吴家文 覃露)网络技术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犯罪行为。前不久,广西宾阳县一90后男子蒙雷伙同廖乃富(在逃)盗用他人QQ号后,冒充Q主亲戚,行骗11万元。4月17日,经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提起公诉后,被依法判决蒙雷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0月中旬,蒙雷伙同好友廖乃富在桂平一宾馆里,通过盗号木马盗取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顾小英的QQ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后,把顾小英在美国留学的女儿的QQ号从QQ好友中删除,并将自己的QQ信息改成顾小英女儿的信息,加到顾利英好友中。当月13日,蒙雷和廖乃富冒充顾小英女儿与顾小英聊天,谎称老师向其借钱回国给父亲治病。随后又冒 充顾小英 老师电话联系顾小英,以借款名义骗得顾小英10万元人民币。

  此外,蒙雷和廖乃富还用同样方法盗用王小燕的QQ,并通过视频截图冒充王小燕与其堂弟杨俊聊天,并以借款名义骗得10000院。

  (作者单位:桂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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