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25日讯(通讯员曾霞 陈春萍)装修房子是件让人头痛的事情,装修效果不合心意不说,有的还遭遇了装修陷阱,甚至被人假称装修上当受骗。这不,玉林市玉州区的
2013年5月,家住玉林市玉州区的李老师经朋友介绍,请蒙某到自己家的新房子做泥水工。李老师说:“因为朋友装修房子用的也是蒙某,他看上去模样老实,做工还不错,价格也不高,当时他还出示了名叫蒙四的身份证,于是放心地将活交给了他。”但是让李老师没有想到的是,蒙四只是蒙某的假名,他出示的也是个假身份证。
2013年6月1日,蒙某叫李老师预支搬沙费3000元钱,还用蒙四的名字签了一张收条给李老师。手续看起来还比较齐全,李老师感觉又放心了一点。蒙某带了2个人干了几天活后就停工了,他跟李老师解释说另外的工地还有一点收尾工作要去做。一人兼几份工在装修房子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李老师也没有怀疑。6月12日,蒙某回到了李老师的工地,他跟李老师说妻子的钱包被偷了,叫李老师先预支500元工钱。李老师照给了他。开工一周后,蒙某以妻子生病为由向李老师要了2000元;6月17日又以买吊机为由向李老师要了2000元。前前后后,蒙某总共向李老师要了7500元钱,而且每次都以蒙四的名义给李老师写收条。但就在李老师给钱蒙某买吊机的第二天,蒙某就消失不见了,剩下抹了部分水泥的新房。
但是,活没干完钱拿走了的蒙某并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2014年4月18日,经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玉州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人蒙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作者单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