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29日讯(通讯员黄爱茜)枪支爱好者甘某通过网络也能自学成才,学会枪支组装后,网购配件组成枪支,不仅留着自用,还出售赚利润,岂料触了刑法被公诉。日前,田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甘某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7月份,甘某通过互联网络学习组装猎枪、气枪。之后,甘某以3000元的价格向一网友购买猎枪的零部件,甘某按照网络学来的技术,将配件组装成一支猎枪,并在猎枪上安装一个红外线仪器。随后,甘某又通过网络购买猎枪的枪弹材料,自己制造了二十发子弹,并试射成功。同年9月份,甘某又通过网络向网友购买气枪的零配件,自己进行组装,并不断改装,最后制成一把仿美国秃鹰气枪。之后,甘某又网购铅条、压制铅弹模具,制成5.5毫米的气枪子弹,并试射成功。甘某将猎枪及剩余的十几发子弹拿回自家藏放。2013年2月份,甘某在与他人吃饭聊天时透露其能通过网购枪支配件制造强制出售。闻知甘某会制造气枪出售的消息后,梁某、农某、赵某、刘某等人均先后向甘某提出订购气枪的要求。甘某均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配件,以同样的方式组装成气枪,分别以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截止2013年6月份,甘某已自制并出售给他人8支气枪。
检察机关认为,甘某非法制造枪支并出售获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强制罪,故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田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