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授意员工私刻公章 用于代办业务被批捕
时间:2014-05-05 作者:吴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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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5月5日讯(通讯员 吴平)为图方便,默许店员私刻派出所公章,用于在为他人代办的居住证明材料上盖章。近日,经营一家机动车证件服务公司的王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李某在邕武路一带开了一家复印店。2月27日上午,一名男子到店里复印身份证,顺便询问是否可以代办居住证材料,称自己想要给电动车上牌。李某自己办不了,但听说附近王某的店铺可以办。她收了男子150元后,拿了其身份证复印件到王某的机动车证件服务部。李某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王某店内的员工,说是要办理居住证。3个小时后,服务部店员拿了一张盖有“南宁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专用章”的居住证明材料交给李某。李某给了店员100元后,便打电话通知该男子来领取居住证明材料。没想到,男子拿了材料离开十几分钟后又回到店里,称之前办理的材料是假的。紧接着,警察也赶到了。
原来,该男子拿着这些证明材料去办理电动车入户手续时,被工作人员查出居住证材料上盖的公章是假的,并立即报了警。民警根据线索,找到李某的复印店。得知证明材料是在王某的机动车证件服务部办理,又马上赶到该服务部,当场查获4枚公章以及已经开具好的居住证明材料等。这些公章分别是“南宁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专用章”、“南宁市公安局北湖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专用章”,以及两家汽车修理公司的公章。
据服务部店员称,服务部主要是代办汽车过户、转户、年审等业务,有时也会开具居住证的证明材料。按照以前的做法,她先打电话给老板王某,并把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报过去。不久,就会有人将办理居住证的证明材料送到店里。随后,按照老板王某的指示,用存放在店内的“南宁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专用章”在这些材料上盖章。
随后,公安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据其交代,所谓的“南宁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专用章”、 “南宁市公安局北湖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专用章”都是假的。因为在办理转户、过户等业务的时候,需要用到居住证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之前曾有店员在办理业务时,经常因为这些材料不齐全办不了业务而抱怨,影响了工作效率。2013年5月,王某授意店员以每个30元的价格私刻了这些公章,一直放在店里使用。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