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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证书不年审 非法行医也被捕
时间:2014-05-06  作者:曾霞 何新宁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6日讯(通讯员曾霞 何新宁)医师资格证连续4年不参加年审,多次被卫生部门行政处罚后,谢某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开展非法诊疗活动。4月18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批准了犯罪嫌疑人谢某。

  2009年谢某在亲戚经营的一家药店里工作,为增加药店的销售额以获取更大的利润,在亲戚的鼓动下,卫校毕业的谢某自认为自己有医师资格证,便在药店内干起了行医的行当。但是,该药店并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刚开始时,谢某还只是根据病人自述的病症为其配药,干了一段时间后,胆子渐渐大了起来,竟连肌注及静脉滴注(即输液)这两项业务也开展起来了。

  谢某长期在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店里非法行医,而且他的《医师执业证书》自2010年来已经连续几年没参加年审了。为此,卫生行政部门先后三次对该药店及谢某进行查处。但是,虽经卫生行政部门处罚并教育警告,但药店和谢某并未就此罢手,没过多久又继续非法行医。谢某自以为反正自己取得了证,年不年审只是形式问题,并认为只要大病、重病、危病不医就不会出事,只要不出事就不会构成非法行医罪。

  但是,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后认为,该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且谢某的医生执业资格证没有经过年审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且在经过三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情节严重,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行医罪,遂于2014年2月10日将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于2014年4月14日提请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某。4月18日,经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执行逮捕。

  (作者单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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