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16日讯(通讯员 谢子琳 黄炎华 莫菲婷)无业男子封某通过微信聊天骗来一女聊友裸照,并以此要挟女聊友与其发生一夜情。5月16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被告人封某提起公诉。
2013年8月份,封某隐瞒其男性身份,微信化名为 “梅”的女子添加被害人赖某为微信好友,两人经常用微信聊天,在聊天过程中“梅”自称是女同性恋,承诺出钱买赖某的裸照,并让赖某通过微信发裸照,一开始赖某对此未予理会。后来,赖某在与另一名女聊友(也是封某注册的微信号)聊天时得知,该女曾经给“梅”发过裸照并获得了高额报酬。经不住封某的再三哀求和金钱的诱惑,赖某后来通过微信传了几十张自己的裸照给封某。收到裸照不久,封某就用另一个微信账号发信息给赖某,称其拥有赖某的裸照,要求和赖某发生一夜情,否则将在互联网上发布其裸照。赖某无奈之下将封某要挟的事告诉了其丈夫李某,2014年3月3日晚上,李某以妻子的名义约封某在岑溪市某宾馆见面,就在封某来到宾馆房间门口时,李某和另外两个朋友当场将其抓住并扭送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封某以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岑溪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