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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为筹毒资趁人扫墓入户盗窃进班房
时间:2014-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21日讯(通讯员  邓灿明)钦州市灵山县的一对兄弟,为筹毒资,竟趁人扫墓时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但终落法网双双进班房。日前,韦小弟和韦小哥因涉嫌盗窃罪被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韦小弟(23岁,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3月被判刑10个月)和韦小哥(24岁)是一对亲兄弟,两人自从染上毒品后,平日不务正业,经常干些小偷小摸的事。

  2014年3月29日,韦小弟和韦小哥兄弟俩在村外的空旷树林处吸食毒品海洛因,后两人看见本村的韦老哥一家人经过出去扫墓。韦小弟就跟哥哥说,最近没钱买货(毒品)了,干脆趁韦老哥家没人,去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可以偷。两人一拍即合,并且做好分工,由韦小哥在房子外面把风,韦小弟就爬进房子里面进行盗窃。两人来到韦老哥家后,按照事先的分工,韦小弟从厕所的窗户爬进房子。韦小弟进入房间后在一间睡房的蚊帐木架上挂着的皮衣内袋里找到6000元人民币,并从另一间房间的电视柜处找到了两条红双喜香烟。在准备离开时,韦小弟怕被人发现,就把那两条香烟放在厕所旁边草屋的水沟处。得手离开后,两人将盗得的现金共同用于吸毒、赌博等挥霍完。

  4月22日,兄弟俩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送强戒。经讯问,兄弟俩在戒毒所主动交代了上述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韦小弟和韦小哥入户盗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之规定,对两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文中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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