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盗窃终难逃法眼
时间:2014-05-22 作者:郝江南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22日讯(通讯员郝江南)近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对时某、唐某、刘某结伙盗窃一案提起公诉。
2013年7月至10月间,桂林市区连续发生数起轿车内财物被盗案件。非常蹊跷的是,被害人在下车后均使用遥控器锁了车,而车内现金、手机、电脑等财物被盗,车门却没有一点损坏的痕迹。究竟是何方神偷,又运用的何方神术,在表演犯罪魔术?
电子干扰器,一种能发射电子干扰信号的小型发射器,其体积只有无线路由器大小,而其发射的电子波却能在十米外屏蔽轿车的锁车信号,使车主误以为已经锁上的车门。2013年7月初,时某从网上购买了两台干扰器,伙同唐某、刘某分工协作,先后对7辆轿车内财物实施了盗窃,无一失手,共窃取笔记本电脑3台、现金近3万元人民币,给社会治安增加了更多的不安定因素。2013年10月中旬,三名被告人再次行窃时,被伏击守候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对共同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时某、唐某和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将面临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锁车后离开前,一定要用手再拉一下车门,检查一下车门是否锁好。
(作者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