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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妪当成野猫枪击致人死亡获刑
时间:2014-05-26  作者:闭祖兴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26日讯(通讯员 闭祖兴)持枪上山打猎解馋,结果把老妪当成野猫开枪射击致其不治身亡。近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同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总和刑期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现年25岁的韦某是田林县平塘乡的一位农民。2013年11月6日傍晚,韦某扛一长砂枪上山打猎解馋,当他途经“狼庭”(地名)时,发现路坎上茶果林里有动静,误以为是野猫,便朝其瞄准射击,结果枪响后却听到“啊”的叫喊声,并看见有东西滚下路边草丛,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是打中人了,但由于害怕便逃回家中。待同屯人发现伤者迷西时,由于其颅脑被散弹击中,且又是近70岁的老妇人,送医不治身亡。案发后,韦某将此情况告诉其父亲,而其父明知儿子非法持有一支长砂枪并且误伤了人的事实,却蓄意隐瞒、包庇和谎称案发时韦某在家不在现场的谎话,导致此案未能及时侦破。公安机关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最终将韦某抓获归案。

  韦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一支枪支,且携枪支打猎误将他人当作猎物开枪,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情节严重。今年3月28日,审判机关以韦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二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韦某父亲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非法持有枪支真是害人害已。

  (作者单位:田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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