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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藏毒贩毒一克多换来刑期一年多
时间:2014-05-29  作者:闭祖兴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28日讯(通讯员 闭祖兴)刑满释放未满三年又贩毒,虽然量少,但还是获刑一年零一个月,被告人王某认为量刑过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日前,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田林县人王某现年只有21岁,但涉毒时间不短。2012年7月其因贩卖毒品罪曾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2000元罚金。出狱后他不思悔改,重操贩毒勾当。2013年11月3日晚,他通过电话联系后,以1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约0.6克)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卖给一名吸毒人员,交易过后不久两人被民警抓获,并从二人身上搜出两小包共计1.2克毒品K粉。今年上旬,田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2014年3月10日,同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而且刑满释放未满三年再次贩毒,依法应从重处罚,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2000元罚金的判决。王某以其被抓时身上只有0.6克氯胺酮,贩毒数量较少,而且能如实交代罪行,认为量刑过重,上诉要求从轻改判。

  5月14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作者单位:田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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