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到看守所“捞人” 两次诈骗获刑三年九个月
时间:2014-06-05 作者:刘珊珊 林裕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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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5日电(通讯员 刘珊珊 林裕)自称与市委书记是“兄弟”,并能到看守所“捞人”。以此作为发财手段,打着帮人跑关系“捞人”的幌子向嫌疑犯的家属骗取钱财。近日,广西恭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游手好闲的被告人林某对外自称与市委书记情同手足,并以矿老板的假身份自居。2013年8月,在朋友处打听到被害人覃某的丈夫邓某被关押到看守所,其在事先知道邓某已被无罪释放的情况下向信息不畅通的被害人覃某隐瞒真相,谎称只要交付五万元便可将其丈夫从桂林市临桂区看守所赎出来。被害人覃某信以为真,向其交付了五万元,后才得知其丈夫释放的真正原因。同年九月,被告人林某继续以同样手段向被害人彭某骗取四万五千元,并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一空。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的同时向广大群众提醒:歪门邪道走不得,要解决合法诉求必须走正当的法律程序,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骗局和陷阱。
(作者单位:恭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