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6月6日讯(通讯员宋立辉)罗某系未成年人,为了赚取零花钱而购买毒品用于贩卖,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6月3日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罗某。
罗某系某高中学生,经常趁学校放假之机到校外娱乐场所和朋友消费娱乐,期间知道贩卖毒品比较容易赚钱,便萌生贩卖毒品的念头。2014年4月23日,罗某花400元从社会青年潘某处购买来毒品K粉,后拿回学校宿舍贩卖给同学覃某、李某,获得三十元人民币,剩余毒品因未卖出去而自己吸食。2014年5月3日,罗某花400元又从一不知名的社会青年处购买来毒品K粉,后卖给在某初中上学的廖某0.06克,得50元人民币,剩余毒品被其带回学校,用事先买来的包装袋分包装好,准备贩卖给他人。2014年5月4日,罗某因为在厕所抽烟被学校老师发现,后学校老师从其身上搜出10小包毒品K粉。报案后,公安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控制,扣押了涉案毒品K粉。经鉴定,涉案毒品检出氯胺酮。
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购买毒品后贩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罗某。
(作者单位:田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