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6月9日讯(通讯员 陈海艳)因为觉得打工来钱慢又辛苦,安徽籍男子钟某、李某等八人在目睹了刘某在一个月内通过虚构农副产品收购记录,并向省外药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利十余万元之后,依葫芦画瓢,3年间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税额高达1亿余元。近日,恭城县人民检察院以钟某、李某等八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经查:钟某、李某等八人原本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过着靠山吃山的日子,但这样的生活方式维持温饱没问题,要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到好的教育,娶上媳妇却是难以为继。于是几人尝试到东莞、广州等地打工,但都吃不了苦,每到一个地方都干不长久,一来二去钱没赚到,反到是从家里带来的生活费也被花得一干二净。2010年初在有心人的介绍下,他们结识了广西桂林的刘某。刘某为他们指了一条发财路,并实地试验。看到刘某在短短的时间内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方法赚取了10余万,几人萌生了开设皮包公司、为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想法。说干就干,几人从老家凑集了一笔钱,利用3年的时间,先后在桂林市灌阳、资源、平乐、恭城四县注册成立了五家专门的药业有限公司。在公司存续期间,几人冒用由其同伙梁某提供的当地农民的身份证复印件,虚构向当地农民收购农副产品的事实,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并在无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为深泽县医药药材公司第三批发部、开封瑞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医药有限公司、山东仁泽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251份,发票金额共计人民币101892125.9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八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决定。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单位: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