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6月12日讯(通讯员陈家登)男子覃某因婚姻问题,操起菜刀将其妻秦某头部乱砍,致其妻子当场死亡。日前,南丹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了覃某。
2014年5月1日8时许,长期在南丹务工的覃某来到南丹县城关镇祥宁街某米粉店,找到正在二楼厨房打工的妻子秦某。此时秦某正忙着煎鸡蛋,后又忙着洗碗,覃某上前帮妻子洗东西,趁着双方在一起的机会,恳求不要离婚。双方交谈了一会儿,秦某为不影响工作便将覃某撵走,不愿再与其交谈,与此同时秦某接到了律师询问关于离婚诉讼的传票应送至何地才可到达覃某手上的电话 。而当时正在洗砧板和菜刀的覃某,听到秦某和律师之间的通话后,覃某觉得与秦某的婚姻已无法挽回而恼羞成怒,便产生了杀害秦某的极端念头,随即一只手拿起身边的菜刀,一只手将秦某推倒在地板上,后持菜刀朝秦某的头部乱砍,直至秦某死亡后方停手。经法医鉴定,秦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伤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作者单位:南丹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