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捞”走私车 行骗万元被判刑
时间:2014-06-13 作者:龙民奎 黄丽花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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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13日讯(通讯员龙民奎 黄丽花)无业男子谎称自己在海关有亲戚,有能力解封被扣押的走私车辆为由,骗取他人10000元活动经费。日前,龙州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李某龙州县人,好赌成性,整天无所事事,好逸恶劳,到处骗吃骗喝,行骗已成为他生活中信手捏来的小技俩。2013年6月份李某在水口镇的河边码头认识了麻某,在得知麻某的货车因拉走私货被海关扣押,农某便打起了麻某的主意,农某谎称其姑丈在龙州海关工作有能力把车搞出来,其称其也是开货车的,之前也曾因拉走私货物被海关抓过,就是让其姑丈帮“捞”出来的,让他出面至少可以少1万块钱,麻某信以为真。此后,李某与麻某保持了联系,在取得麻某的信任后,于2013年7月份,李某约麻某出来让其请吃饭,并商讨“捞”车事宜,李某以“捞”车需要活动经费为名,骗取麻某10000元。然而,麻某并没有拿这些钱去为麻某“捞车”,而是挥霍一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农某更换手机号码并潜逃到广东,因涉嫌诈骗罪,于2013年11月30日农某在深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的判决结果。
(作者单位:龙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