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购买药材赚差价 骗六旬老汉8万多获刑罚
时间:2014-06-16 作者:覃玉桃 李亭静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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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16日讯(通讯员覃玉桃 李亭静)用合伙购买药材赚差价当诱饵,分工合作骗取老人钱财8万多元。近日,由江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州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许某、梁某、农某、周某四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六千元到四千元不等。
2012年,许某伙同梁某、农某、周某三人到崇左市侍机诈骗。四人物色好行骗对象陆某后,由周某负责外围放风接应,许某假扮药材商人,以找某中学杨老师购买药材为名与陆某搭讪。随后梁某装成路人上前,表示自己愿意与陆某一起帮忙带路,许某许诺给二人报酬,陆某同意。许某借故留在原地,提出由二人带杨老师来见其。此时,早已等候在中学门口的农某谎称自己是杨老师的亲戚,杨老师去南宁出差了,并表示自己有药材出售,每颗售价200元。梁某购买一颗药材样品,与陆某返回原地找许某验货,许某假装验货后称是正货,愿意出价每颗300元购买,有多少买多少,让陆某相信跟梁某合伙购买药材赚取差价利润可观。陆某中计后两次到银行取出人民币共85000元,加上身上的1000元,共计86000元交给农某换取药材。之后,许某、梁某等人纷纷借机离开,陆某才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并报警。
案发后,许某等四人于2013年3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作者单位: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