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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团伙专盗三轮摩托车 漏网之鱼潜逃一年终获刑
时间:2014-06-16  作者:冯明龙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616日讯(通讯员冯明龙)南宁市隆安籍男子林某伙同他人多次流窜至崇左市大新县盗窃三轮摩托车,案发后,同伙纷纷落网,林某成为“漏网之鱼”,最终潜逃一年多后还是落入了法网。613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林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3222日晚,林某伙同林某岭、农某能、林某全、林某兴(四人均已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林某岭的黑色桑塔纳小轿车窜到大新县城伺机作案。次日凌晨3时许,林某一伙来到大新县桃城镇新振内屯89号旁,将被害人马某敏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红色“巴山牌”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060.00元)盗走,并连夜将该车开到隆安县古潭乡销售,所得赃款五人平分;2013223日晚,林某又伙同林某岭、林某全、林某兴窜到大新县城伺机作案。于次日凌晨3时和4时许,分别盗窃了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86号门前的一辆“宗申牌”红色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825.00元)和大新县桃城镇明仕路44号门前一辆“宗申牌”红色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000.00元),后林某一伙连夜将该车开到隆安县古潭乡销售,所得赃款四人平分。林某三次作案,盗取他人摩托车的价值共计人民币11885元。

案发后,该盗窃团伙成员纷纷落网,林某因逃跑迅速得以“漏网”。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潜逃了一年零三个月后,2014521日,林某被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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