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废旧轮胎提炼垃圾油 获暴利涉嫌非法经营被起诉
时间:2014-06-17 作者:陈海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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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17日讯(通讯员陈海艳)广西恭城一男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用废旧轮胎提炼垃圾油获利六十余万。近日恭城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谢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恭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谢某为恭城县莲花镇人,年轻时因头脑灵活又肯吃苦赚了不少的钱。2011年年底,谢某在网上认识了广州的伍某,在交流中谢某得知伍某从事的是垃圾油提炼工作,每个月能赚8万多。谢某的心思顿时活泛了起来,向伍某请教提炼垃圾油的方法及销售渠道。伍某对谢某可谓是知无不言。将垃圾油的提炼方法及销售渠道一一道出。2012年1月份,谢某在未办理任何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从外地购买了提炼垃圾油所需的设备及提炼垃圾油所需的原料废旧轮胎后,开始提炼垃圾油。到2013年11月案发,谢某共提炼了垃圾油500余吨,非法获利624345元。据专家解析,垃圾油的提炼流程是轮胎——加热汽化——冷却液化——储存,这种提炼油的方法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还会人体的机能产生莫大的伤害。
恭城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垃圾油,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经营罪。遂向恭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桂林恭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