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四农民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被逮捕
时间:2014-06-18 作者:陈前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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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18日讯(通讯员 陈前平)四农民为了谋取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非法买卖土地上百万元,最终难逃法网恢恢,近日,该四农民被广西田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姚某思、杨某乐、姚某提、谭某领都是田林县浪平乡村民。2011年间,犯罪嫌疑人姚某思认为倒卖土地有利润,邀请杨某乐、姚某提、谭某领3人一起商量每人出资4万元入股倒卖土地。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也未向相关国土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姚某思、杨某乐、姚某提、谭某领4人一起向田林县乐里镇弄涯屯村民黄某刚、黄某龙等人购买田林县乐里镇“渭华沟”(地名)的土地后施工推平,经百色市国土资源信息测绘中心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平整后的土地面积达29.5314亩,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为2.0981亩。姚某思、杨某乐、姚某提、谭某领4人将平整后的土地以每平米800元至850元的价格倒卖给谭某山、姚某坤、陈某友等20人用于建房,非法销售额为116.3560万元。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思、姚某提、杨某乐、谭某领为牟取利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拟以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姚某思、姚某提、杨某乐、谭某领。
(作者单位:田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