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百元工钱不成“教训”老板致其死亡
时间:2014-06-20 作者:李楠 杨彬斯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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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李楠 杨彬斯)讨要工钱不得,反被雇主叫人追打,3名男子怀恨在心,“教训”老板致其死亡,6月17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兰某、覃某和兰某某。
2013年12月份,甘某雇佣兰某到桂平市一个林场砍伐林木22天。结账的时候,甘某尚欠兰某200元工钱,之后也一直未支付给兰某。2014年4月30日,兰某载覃某、兰某某到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时遇到甘某,遂向甘某讨要剩余的工钱。岂料甘某非但不给反而叫来3名男子对兰某等人进行追打,致使兰某等人怀恨在心。5月11日上午,兰某在凤凰镇赶圩的时候遇到独自一人的甘某,想到之前讨要工钱被追打的事,遂打电话邀覃某和兰某某一起“教训”甘某。三人相约在街上汇合后,将甘某围起来,兰某、覃某和兰某某三人分别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甘某身上捅了数刀,便逃离了作案现场,而甘某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甘某系被他人用利器刺伤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兰某、覃某和兰某某三人为了报复而故意损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兰某、覃某和兰某某三人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