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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输钱疑庄家耍诈 唤友坟场拘人共入狱
时间:2014-06-24  作者:虞航 唐文华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624日讯(通讯员虞航 唐文华)两某男子赌博输钱便怀疑是庄家出千耍诈,于是召集朋友将庄家拘禁在坟场里逼迫其还钱,结果众人皆因触犯刑律而共同入狱。日前,经广西临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判决汤某、袁某等六个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七个月。

汤某、袁某均系前科男,两名出狱后仍然不务正业喜欢赌博。201211月初,汤某、袁某在某处赌博时输了几万元,汤某、袁某事后觉得是庄家李某耍诈造成自己输钱,于是两人产生了拘禁庄家逼其还钱的想法。同年1126日下午14,汤某、袁某约李某出来见面协商还钱事宜,因双方均不肯让步而没有谈成。汤某、袁某见状,由汤某、黄一、黄二、押着李某上车前往某坟场,袁某带黄三、黄四开着另一辆车紧随其后。到了坟场后,汤某用手铐将李某的双手铐住,在胁迫其还钱不成的情况下,汤某、袁某对李某进行了殴打,黄一等四人则用刀背砍李某的背部。期间,汤某逼李某脱光衣服跪在地上,并用矿泉水淋在李某的身上。最后,李某被逼无奈只得打电话让朋友凑钱来救自己。当晚23时许,李某某送来55千元现金,李某才被释放出来。案后经法医鉴定,李某身上的损伤为轻微伤。案发后不久,汤某被抓获归案,而袁某、黄一等五人则向当场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汤某、袁某等六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汤某、袁某是主犯,黄一等四人是从犯,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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