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小三”盗窃女友财物被公诉
时间:2014-06-25 作者:石钧文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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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6月25日讯(通讯员石钧文)温某某与被害人唐某系恋人,为窃取自己女友财物,温某某竟伙同“小三”唐某某盗窃自己女友财物。2014年6月23日,被告人温某某、唐某某因盗窃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23日,温某某伙同唐某某,经预谋后,在温某某租住的桂林市七星区半塘尾村老年协会3-6室内,温某某借口让被害人唐某帮其洗衣服将被害人支开后,窃取被害人建设银行卡并将事先知晓事物密码一并交给唐某某,并由唐某某持卡到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83号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窃取现金人民币4500元。事后,所得赃款已挥霍。唐某某得知温某某被抓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温某某、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人民币4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唐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同时,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不要轻易将密码告知他人。
(作者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