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掉钱包 寻包未果反被抓
时间:2014-07-02 作者:周晖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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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2日讯(通讯员周晖)2014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蒋某因盗窃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蒋某出生于1989年,初中毕业后一直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为了解决生计,蒋某打起了偷东西的算盘,并从网上购买了光碟和锡纸铁片自学开锁技术。在自己琢磨练习了一段时间后,蒋某决定进行“现场实践”。2014年3月26日,蒋某驾车来到七星区朝阳乡上边村233号,使用随身携带锡纸和铁片开锁入室,盗窃了两户出租房,盗得手提电脑、手机、手表等物品。得手后,蒋某将所盗物品放入小车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的钱包掉在了盗窃现场。为了找回钱包,蒋某铤而走险再次回到上边村233号。蒋某在最后盗窃的出租房里努力寻找,但没有找到自己的钱包,为了弥补遗失钱包的损失,蒋某决定再偷几家,于是蒋某故技重施,使用锡纸和铁片又分别进入了三户出租房,盗窃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黄金手链等物品。这一次,蒋某显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他准备离开时,被住户当场发现,随即被住户们群起而抓获。
犯罪嫌疑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896.44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