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起纠纷 岳父失手捅死女婿
时间:2014-07-03 作者:杨蕙羽 罗贵将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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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3日讯(通讯员杨蕙羽 罗贵将)因家庭琐事引发纠纷,进而失手捅死自己的女婿。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彭志某提起公诉。
2014年2月17日21时许,彭志某的女儿彭珍某与彭珍某的丈夫黄尚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黄尚某还殴打彭珍某,彭珍某挣脱后逃到自家一楼客厅并大喊“救命”,黄尚某也追至客厅,继续殴打彭珍某,被刚好走进屋内的彭志某撞见。彭志某上前质问黄尚某:“你怎么又打老婆啊,她刚做流产回来。”黄尚某说:“你们都是一伙的,一起欺负我”,并举起一张小板凳朝彭志某打去。被告人彭志某的弟弟彭某能听见呼救声后赶来,见状上前想阻拦黄尚某,不料被黄尚某用拳头殴打并按倒压在地上。此过程中彭珍某一直试图阻止黄尚某对自己的父亲和叔叔施暴,但制止不了。彭志某很气愤,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平南小刀,打开小刀朝黄尚某的左大腿根部内侧位置连刺了两三下,致黄尚某受伤瘫软在地上,血流不止。后黄尚某在送往百色市医院救治途中死亡。彭志某随后前往村委会向村支书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黄尚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大腿致左股动脉离断出血引起血性休克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彭志某因家庭琐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