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女子施兽性 大一新生蹲监牢
时间:2014-07-04 作者:黄迅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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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4日讯(通讯员黄迅)广西某高校大一新生覃彬,在国庆长假探亲期间,将刚认识不久的被害人廖红灌醉后,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原本一场美丽的邂逅,不料却因此断送学业。今年6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覃彬有期徒刑4年。
2013年10月6日凌晨3时许,覃彬在大化县某夜市摊点吃夜宵时,主动搭讪邻桌的廖红。在交谈中,覃彬和廖红互留了QQ号码。当天晚20时许,覃彬通过QQ邀请廖红到大化县某KTV喝酒,廖红便带上好友陆某某应约到场。酒桌上覃彬多次对廖红劝酒,廖红不好推辞,喝得昏昏欲睡。次日凌晨1时许,覃彬看到喝完酒的廖红已经醉酒站立不稳,遂主动搀扶廖红到大化县某宾馆进行住宿登记。随后,在陆某某的陪同下,覃彬搀扶廖红上楼,入住该宾馆409号房间。期间,覃彬趁着廖红已醉酒昏睡在床上,便将廖红的衣服脱光,然后脱下自己的衣裤带上避孕套,不顾陆某某的制止强行与廖红发生性关系。陆某某看到自己制止不了覃彬的行为,便报警求助,公安人员到场后将覃彬抓获归案。
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覃彬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彬趁被害人醉酒不知反抗,而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作出前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大化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