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明知盗窃电缆仍收购转手倒卖被逮捕
时间:2014-07-07 作者:曹冬儒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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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7日讯(通讯员曹冬儒)明知是赃物却不守法经营,为图小便宜仍收购通讯电缆,再转手倒卖非法获利5700元被公诉。7月7日,那坡县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平时专门从事废品收购,2014年6月2日,在明知是偷来的通讯电缆仍以每斤14元的价格收购刘某(另案处理)所盗窃的通讯电缆410斤,并付给刘某人民币5700余元。同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将收购来的通讯电缆剥开,并以每斤黑胶皮2元、每斤内线18.8元的价格卖给另一废品收购站老板张某,获得赃款10000余元,共获利4300余元人民币。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两次以同样的方式收购刘某盗窃来的通讯电缆30斤、300斤,共买得赃款5100元,获利600元人民币。
那坡县检察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收购赃物并以高价卖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遂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作者单位:那坡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