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基层案讯速递
兴宾一男子超车时撞死无证酒驾者被判有罪
时间:2014-07-09  作者:韦建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7月9日讯(通讯员  韦建芳)日前,兴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交通肇事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月25日14时许,26岁的环卫站职工许某驾驶一辆中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载垃圾,由武宣往来宾市区方向行驶,在超车越过中心黄线约40厘米时,与对向由黄某无证且醉酒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法医鉴定,黄某系交通事故造成颅脑闭合性损伤死亡。经交警三大队认定,许某驾驶制动不合格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亦有过错,但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许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制动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未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超车,导致发生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许某肇事后自首,并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生效判决。

  (作者单位: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