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子使用解码器开锁 盗窃车内财物40余万元被公诉
时间:2014-07-10 作者:申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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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10日讯 (通讯员 申佳)7月9日讯临桂县男子周某甲通过在广东打工与一南宁籍男子陆某认识。陆某通过上网发现网上有汽车解锁装置出售,遂与周某甲商量通过从网上购置汽车解锁装置开锁盗窃车内财物,周某甲同意后与陆某一起纠集周某乙、周某丙、黄某一起参与实施盗窃犯罪。
五人商定盗窃后陆某与周某甲二人花费数百元从网上购置汽车解锁装置两套,于2013年1月至3月期间携带解锁装置伙同周某乙、周某丙、黄某等五人在临桂县城、桂林市象山区、桂林市七星区、及湖南省湘乡市等地多次盗窃车内财物。
2013年1月周某甲、陆某携带解锁装置窜至桂林市七星区甲天下广场,周某甲使用解锁装置打开停放在广场停车场比亚迪轿车的车门,窃取车内苹果平板电脑一台。2013年1月11日,周某甲、周某乙、陆某、黄某携带解锁装置驾车至湖南省湘乡市一停车场,使用解锁装置打开一辆福克斯轿车车门,将车内的现金人民币204000余元盗走。2013年1月29日下午,周某甲、周某乙、周某丙、陆某携带解锁装置至临桂县一饭店停车场,使用解锁装置打开车门,先后将停放在该处两辆车上的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盗走及两台苹果平板电脑盗走。2013年2月22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甲伙同周某丙在临桂县城一酒店停车场,使用解锁装置打开车门后,将车内的现金人民币134000余元现金盗走。2013年3月的一天下午,陆某携带解锁装置在桂林市象山区联达广场使用解锁装置将停放在停车场一辆别克轿车车门打开,将车内的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盗走。
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五人疯狂使用解码装置盗窃车内财物,盗窃财物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近日,临桂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以盗窃罪对上述五名男子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