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苹果5”手机 玩“调包计”获刑
时间:2014-07-15 作者:李裕 甘小玲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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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15日讯(通讯员李裕 甘小玲)贵港一男子莫某因协助他人从快递员手中调包网购的苹果“iphone5”手机,近日经贵港市覃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情人节,莫某的朋友“五哥”以虚构的名字和地点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一台价值6088元的苹果“iphone5”手机,并选择了货到付款的方式。2月18日,“五哥”找到莫某,欲与其合伙实施一起“调包计”,两人商量好,当快递送货员将网购的苹果“iphone5”手机送货到指定地点时,他们一起上前验货,并由莫某和送货员聊天、对单,以遮住送货员的视线,由“五哥”趁机对手机进行调包。当天中午,送货员按照“五哥”的要求将手机送到覃塘区某手机店附近,按照事先的分工,“五哥”顺利地用手机模型替换了真正的苹果“iphone5”手机。之后,“五哥”以身上所携带的现金不足需要取款为由离开,几分钟后,莫某也以有急事要办为借口也离开了现场。而送货员左等右等不见货主身影后,打开手机盒子,才发现手机早已经被调包。拨打电话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附近的监控录像及时将莫某抓获归案。
覃塘区检察院认为,莫国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诈骗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莫国波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并依法作出了判决。
(作者单位:贵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