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假借嫖娼 抢劫卖淫女获刑六年三个月
时间:2014-07-17 作者:张娜 韦文婷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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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17日讯(通讯员 张娜 韦文婷)白某曾因盗窃罪服刑两次,出狱后无所事事,见金山市场卖淫女生意不错,起了贪念,假借嫖娼,连续抢劫两卖淫女。近日,白某因犯抢劫罪被临桂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4月8日10时许,白某窜至临桂县金山市场二楼一门面前,被卖淫女黄某招揽进入房间内,二人谈好价钱,卖淫女黄某得到了白某给付的80元嫖资后,躺在床上。白某随后拿出一副手铐将卖淫女黄某双手铐住。黄某被铐住后十分害怕,被迫打电话从朋友处借得2000元给白某,白某拿到钱后将手铐取走离开。随后白某被卖淫女罗某招揽进入旁边的另一门面内,白某又如法炮制的劫取卖淫女罗某身上的200元人民币后离开。
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白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