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起”醉汉手机被公诉
时间:2014-07-18 作者:庞忠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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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18日讯(通讯员庞忠琳)百色一男子看到一醉汉昏睡路边,遂心生贪念,“捡”起醉汉放在身边的两台手机占为己有。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阮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19日2时许,被告人阮某路经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二路“凯翔窗帘店”门前时,看见因酒醉睡靠在窗帘店墙边睡觉的被害人吴某,并在吴某身旁看见二台手机,遂产生盗窃两台手机的念头。于是被告人阮某趁四周无人、被害人酒醉之机,将两台手机“捡起”后迅速逃离现场。在被告人阮某以为其“神不知、鬼不觉”的“捡起”手机时,其的犯罪行为已经落入公安民警的火眼金睛中,在其逃离现场至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三路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两台手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合法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