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野草未清场 死灰复燃酿火灾
时间:2014-07-29 作者:杨贵松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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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29日讯(通讯员杨贵松)因焚烧野草未清场,死灰复燃酿成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蓝某才近日被马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蓝某才是马山县金钗镇农民,案发前在该县周鹿镇某村为某木材老板伐木搬运。为方便木材搬运,2014年5月10日下午,蓝某才在山上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他认为会影响他和工友们搬运木材所经场地及附近的杂草。十多分钟后,数十亩的杂草被烧完,明火熄灭,蓝某才在未对火场认真清理暗火的情况下,便离开了现场。不久,在风的作用下,暗火死灰复燃,并蔓延到附近林地,扑灭不及时而酿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160多立方米。
(作者单位:马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