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学生遭强奸产子 肇事男“网友”被公诉
时间:2014-07-29 作者:冯明龙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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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29日讯(通讯员 冯明龙)无业男子覃某通过网络认识初二学生李某,在骗取李某欣的信任后,带其至宾馆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导致年仅13岁的李某怀孕并产下一名男婴。近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覃某提起公诉。
2013年5月间,覃某通过某聊天软件“附近的人”功能认识了年仅13岁的初二女生李某。经过一周的网络聊天后,覃某便利用花言巧语骗取了李某的信任。随后,覃某约李某出来见面,并将其诱骗至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某酒店开房。在酒店内,覃某威逼利诱,强行与李某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同年6月份,覃某再次打电话威胁李某,将李某从家里叫出来后带到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某宾馆内开房,在宾馆内,覃某强行与李某发生了两次性关系。2013年10月份,李某发现自己怀孕,并于2014年2月2日在医院产下一名男婴,李某的家属随即报案。2014年4月1日,覃某在大新县某宾馆被公安民警抓获,其对强奸李某的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覃某奸淫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遂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