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水产公司私接水管 “盗”走水务公司56万
时间:2014-07-31 作者:黄媛 白先亮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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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7月31日讯(通讯员黄媛 白先亮)为节约水费开支,南宁一水产公司老板韦某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员吕某合谋,以调慢水表的方式为公司谋私利。此事败露后,韦某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以私接水管的方式大肆窃取用水,最终因触犯刑法落得被逮捕的下场。7月29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韦某、吕某作出批捕决定。
2012年8月,韦某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绿城水务公司的员工吕某,并将其介绍给了自己的父亲韦某坚(未归案),韦某坚询问吕某能不能在他们水产公司的水表上动一下手脚,把水表调慢,借此少交水费,并许诺吕某会得到好处费。因为缺钱花,吕某同意了韦某坚的要求,和韦某对接后,两人达成了“协议”——由吕某把水产公司的水表调慢一半左右,这样水产公司每月的水费开支可以从每个月6万元左右缩减到每个月3万元左右,然后再由韦某每个月支付给吕某1万至2万元好处费。此后五六个月,水产公司的水费都减半了,韦某也按约定支付给了吕某一定的好处费。然而到了2013年1月底,绿城水务有限公司发现该水产公司的用水量异常,经过检查,发现水产公司的水表被人动过了手脚,便对韦某的公司处以1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被罚款后,韦某非但没有悔改,在和吕某商议后,还决定采用另一种方式进行偷水,那就是私接水管。这时韦某表示,私接水管的成本他来付,但是水管安好后要先弥补之前被罚款的损失,之后才再分好处,吕某在利益驱使下便同意了。2013年2月,私接的水管很快就装好了,韦某开始了偷水的日子。此后一直到2014年6月,绿城水务公司才从韦某的水产市场里挖出这条私接的水管,韦某偷水的行为才被公之于众。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该水产公司通过调慢水表、私装管道方式窃取绿城水务公司水费达56.5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韦某、吕某共同盗窃自来水,涉案金额较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嫌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批捕。
(作者单位:西乡塘区检察院)